1.本文从《高层建筑设计规范》的以下规定出发,分析了这类商住建筑的消防工程设计。
2.通过以上分析,将高度在30米以下的商住楼作为一类建筑执行《高度规定》的要求,显然与规范倡导的经济合理性存在一定矛盾。
3.为了解决上述矛盾,我们可以首先分析商业和住宅建筑的火灾风险:商业和住宅建筑是以商业营业厅为基础的综合性建筑。机组之间没有气流。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消防分区,每个单元都能很好地阻断水平方向的火灾发展,具有良好的消防条件,有利于消防人员的集中灭火。商业营业厅营业面积大,电气设施多,易燃材料多,人员密集,流量大,易发生火灾事故,消防环境复杂,消防困难,是整个商业和住宅建筑的关键消防部位。
4.分析表明,商业营业厅的消防工程设计是确保商业和住宅建筑安全的关键。
5.针对此类高层建筑上下功能分区明确、火灾风险集中在底层商务营业厅的特点,笔者认为可以参考《高层建筑设计规范》对不同部位有不同要求的消防设备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思路,对商住建筑采用整体先于个人的设计思路。
6.商住楼作为整体建筑,总平面布置。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应按照《高度规范》的相关要求制定。
7.为保证商务营业厅的消防安全,必须严格按照《高层建筑设计规范》中建筑分类的有关规定满足规范要求。
8.住宅部分的消防工程设计可按照《高层规划》中高层住宅的有关规定进行。在放宽住宅部分要求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住宅部分是商业和住宅建筑的一部分,住宅与商业营业厅之间的连接应严格要求连接部分的耐火极限,以确保整个建筑在火灾中不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