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艾森商务服务(广东)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专注消防、安防、电梯 、环保等领域

提供专业维保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

400-862-7119

通用banner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气体灭火系统对防护区的要求

2021-01-18 15:25:47

气体救活体系是经过短时刻内使防护区内充溢规则浓度气体救活剂,并保持必定时刻的侵渍来火灾区降温和救活防止复燃,下面消防安全评价公司为大家详细讲解气体救活体系对防护区的要求。

消防安全

  1、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此要求是需要防护区的围护结构有必要可以抵挡初期火灾,使得救活剂在防护区内涵必定的时刻内维持足够的浓度,到达浸渍时刻要求。


  2、防护区围护结构接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气体救活体系喷放时,防护区开口均主动封闭,防护区内压强增加,有必要能接受必定的压强。防护区的泄压面积的计算公式,便是以防护区围护结构能接受的允许压强为根底计算的。


  3、喷放救活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封闭。


  对防护区的封闭要求是全淹没救活的必要技能条件,因而不允许除泄压口之外的开口存在,防护区开口包括门、窗、防火阀等都有必要主动封闭。


  主动生产线上的工艺开口,也应做到在救活时停止生产、主动封闭开口。


  4、救活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设备,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5次。


  现在的气体救活剂都较空气重,因而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排风口应该直通室外,不具备条件的场所,必要时有必要增加排风管。对于地上防护区,当防护区有敞开的外窗时,可根据状况确认是否设置机械排风设备。


  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常常有人员收支,且设备重要,因而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5次。


  5、防护区应有确保人员在30s内分散结束的通道和出口。


  气体救活体系选用主动控制启动方法时,有不大于30s的可控延迟喷发,因而防护区的设置有必要确保人员在30秒内分散结束;


标签

0

近期浏览:

网站首页 关于艾森 业务范围 艾森证书 案例展示 招聘信息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