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有哪些消防工程检验资料?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需要,那么消防工程验收过程是什么呢?让我们介绍一下消防工程的验收过程,并跟随本文了解消防工程的验收情况。
一,请求
1.请求施工规划防火审查应提交以下资料:
(1)规划局批准的建设项目规划意见书或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2)建设单位填写的《建设项目消防规划消防审查申报表》(一式两份);
(3)全套正式蓝图装订成册,装入城乡建设档案馆规范图盒。提交审核的正式蓝图需有规划单位今年图纸审核专用章;(4)消防规划专篇(文字方法表示)。
2.请求建筑内部装修改造防火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
(1)内部装修规划防火审查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2)装修改造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中使用的数据等)原装修改造水平(标记装修部分);变更或新的消防规划计划和图纸(国外或委托国外规划图纸应有相应的中文说明),图纸必须为具有规划资质的单位规划,并加盖今年审查专用章;
(3)施工单位、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与装修施工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协议、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规划计划、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电力系统。
二,受理
1.规范: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规范、有用。
2.本岗位负责人:受理人员。
3.岗位职责和权限:按受理规范检查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符合规范的,应当及时受理,给予请求人受理收据,并将申请材料转让给审查人员;
申请材料不符合规范的,不予受理,但有必要及时补充和纠正材料的所有内容、要求和申请人的相关权力,并通过投诉方式向申请人提出投诉。1.规范:
(1)申请材料完整、规范、有用;
(2)申报材料、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本岗位负责人:初审人员。
3.岗位职责和权限:按审核规范审核。
符合规范的,必须提出同意的审查意见,填写审查表,并将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转让给审查人员;
基本符合规范的,必须提出基本同意的审查意见,填写审查表,并将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转移给审查人员;
不符合规范的,完成审核,在审核单上签署本请求不予同意的意见和理由后,转审核人员。
(二)复审
1.规范:申报材料和图纸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本岗位负责人:主管业务部主任、防火部领导或区县消防部(科)大队副主任(副主任)副队长。
3.岗位职责和权限:按照审查规范审查审查意见。
同意审查人员意见的,应当在审查单上填写审查意见,转让审查人员;
不同意审查人员意见的,应当与审查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应当提出审查意见和理由,并将审查人员的意见转移给审查人员,并填写审查表。
(三)审定
1.规范:与复审规范相同。
2.本岗位负责人:区县消防部(科)大队主任(科长)大队长。
3.岗位职责和权限:按照审批规范审批复审意见。
同意审查意见的,应当在审批单上填写审批意见,并按原方式退还受理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应当与审查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和理由,填写审查表,并按原方式退还受理人。
(四)奉告
1.本岗位负责人:受理人员。
2.操作规范:及时,请求人员就事成果;
3.岗位职责和权限:按操作规范通知,并提交业务部门备案。通过审批的,通知请求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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